据报道,继上月发出通告提醒航空业界须严格执行对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后,香港民航处于3月21日与香港航司的代表会面,并于3月24日宣布更新对香港航司就航班乘客携带及使用充电宝的要求及规定,以逐步提升航空安全。
3月24日晚,香港航司对外宣布称,任何备用锂电池及锂电池外置充电器均不得在飞行期间使用,并须关闭锂电池外置充电器的开关。为进一步保障航空安全,香港航空将会严格执行民航处更新的规定,要求乘客必须贴身携带锂电池外置充电器,不得放置于行李架上。
近期,机舱内充电宝起火事件频繁发生。3月20日,一架A320客机执行的HX115航班因机舱起火,当日下午1时56分备降福州长乐机场,起火原因疑似是充电宝。境外航司最近相继出台新规,严禁乘客在飞行途中使用充电宝,并要求乘客随身携带。
近几年,国际航班上与充电宝使用相关的客舱起火事件频发,多家航空公司近期相继发布新规——
泰国航空社交平台上发布了重要的公告:3月15日起,所有泰航航班禁用充电宝或备用电池。
新加坡航空及酷航最新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搭乘新加坡航空及@scoot酷航 航班的乘客,在整个航班飞行期间,均不可以通过座椅电源插座或USB接口给便携式移动电源充电,亦不可使用移动电源为其个人设备充电。
马来西亚民航局也从3月初开始实施更严格的措施,所有乘客的充电宝须贴身携带,禁止存放在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中。
此前,中国民用航空局曾对乘机时贴身携带及托运物品有明确要求。其中提及,锂电池、充电宝禁止贴身携带但可当作行李托运,详情如下——
1.便携式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备用锂电池(含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时,可以贴身携带,但禁止作为行李托运;如果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含)时,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运输,仅可贴身携带且每人限带2块。
2.电动轮椅或类似代步工具中的锂电池,额定功率不允许超出300Wh,并且最多可携带一个额定功率不超过300Wh或两个额定功率分别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
3.内含锂电池的便携电子吸烟装置,如:电子香烟、电子烟、电子雪茄、电子烟斗、个人喷雾器、个人电子尼古丁输入系统等,可贴身携带,不可托运。锂电池、烟油分别按照充电宝锂电池和液态物品相关规定运输。
1.仅允许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备用锂电池,并须对备用锂电池做好单个保护的方法,以防短路。
2.旅客所携带的锂电池、充电宝的标识须全面、清晰且易于辨识。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锂电池、充电宝不可携带。
电话: 134-5561-6515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